本报讯 (记者 刘静静) 近日,吉林省民政厅印发《关于加强全省民政服务机构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全面压实责任,落实落细安全防范措施,确保汛期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安全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民政部门要牢固树立“防胜于救”理念,任何时候都忽视不得、麻痹不得、侥幸不得,把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每一项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岗位、每一个员工。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,科学会商研判灾害发展趋势,坚持关口前移,聚焦地处山洪灾害危险区、地质灾害隐患点、低洼易涝地带附近的民政服务机构,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,建立隐患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。深入排查民政服务机构用火、用气、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,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。要建强应急队伍,备足备齐防汛物资,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开展防汛应急演练,完善应急处置预案。通过开展自救互救、避险逃生等方面的竞赛和演练活动,提高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。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,密切关注本地区、本系统各类风险隐患和突发情况,及时有序组织群众转移避险。